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雄安新区综合执法局,省特检院、省特检中心,各相关单位及人员:
按照《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规则》(TSG Z8002-2022,含第1号、第2号修改单)《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考核规则》(TSG Z8001-2019,含第1号修改单)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41号)等相关要求,现将2026年河北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资格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及人数
河北省内(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在河北省)特种设备检验人员和无损检测人员的取证考试、补考以及考试换证。按照省局工作计划和年度预算安排,本年度计划考试3646人次。
二、考核项目
(一)检验人员:锅炉检验(GLY)、压力容器检验(RQY)、气瓶检验(QPY)、压力管道检验(GDY)、电梯检验(DTY)、起重机械检验(QZY)、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检验(CCY)、型式试验(CXY、JXY)。
(二)无损检测人员:Ⅱ级(限RT、UT、MT、PT)、I级。
三、考试机构及考试安排
省局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河北省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协会承担2026年河北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考核工作。考试安排由考试机构于近日发布。
四、申请方式及说明
(一)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https://xksb.cnse.e-cqs.cn/adm-lic-psp/home/perPermit)在线申请。新用户初次登录需注册,注册成功并登录后,选取申请项目并如实填报申请资料。
(二)申请受理通过后,申请人应及时联系考试机构,根据考试安排进行考试预约。未申请或申请项目未受理的,不得直接预约参加考试。
五、注意事项
(一)具体考试安排和预约程序请关注河北省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协会官网(http://www.hesesa.org.cn)或微信公众号查看。
(二)前期已参加取证和换证考试中尚有考试科目未合格且符合补考条件的考生,向本年度省局委托的考试机构申请补考。
(三)考试机构优先安排上一年度考试不合格补考和换证考试,取证考试按照申请受理日期先后顺序确定。考试人次数量达到年度计划人次后,本年度原则上不再安排考试。
(四)对于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检验检测人员资格证书的,省局将按照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置。
省局特种设备局联系电话:0311-67565126/67565905,许可大厅联系电话:0311-66635262,考试机构联系电话:0311-66030298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14日